索引号: 11420800757040610F/2024-00596 信息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屈家岭管理区 生成日期: 2024-12-05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屈家岭管理区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1-18
信息来源: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

各办事处、相关单位:

《屈家岭管理区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理区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     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屈家岭管理区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基本殡葬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免除对象

具有屈家岭管理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

(一)普通殡葬车辖区内遗体接运费350元;

(二)普通火化炉(平板炉)遗体火化费300元;

(三)3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720元(10元/小时);

(四)一年内骨灰寄存费240元。

核定最高免除费用1610元。

上述四项服务费用以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关于调整荆门城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荆发改发〔2024〕8号)为准,如定价发生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按项目免除实际殡葬服务费用,低于免除项目限额的据实减免,节余不返;超出标准部分和自主选择的殡仪延伸服务项目,由治丧经办人按规定标准支付服务费。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由丧事承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和免除费用对象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及制式发票(收费明细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民政办申请,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屈家岭管理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批表》(附后),报销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按原政策执行。

(二)发放。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金额由各办事处民政办按月汇总,经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报区财政局审核后,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打入丧事承办人银行账户。

(三)建档。各民政办要建立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档案。及时归集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各项资料,做到一人一档,齐全完整。建档资料应当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整理归档。

四、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具体问题由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若市民政局出台相关政策,则按市民政局政策要求执行。

(三)各办事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惠民殡葬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让普惠殡葬政策家喻户晓。

附件:屈家岭管理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批表

附件


屈家岭管理区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批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与逝者

关系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逝者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户籍

所在地

死亡时间

火化时间

项目及金额

免除项目

遗体接运

遗体火化

遗体冷藏

骨灰 寄存

合计

金额

(元)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实,自愿退还已领 取的补助并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办事处民政部门查验意见

经查验,          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条件,建议予以确认。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屈家岭管理区民政部门确认意见

经复核,        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条件,予以确认。

复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违反国家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搞封建迷信、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享受此政策;

                                                                                          2.违规散埋乱葬,私建豪华墓、大碑大墓的不得享受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