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相关单位:
《屈家岭管理区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理区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屈家岭管理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 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屈家岭管理区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基本殡葬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免除对象
具有屈家岭管理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
(一)普通殡葬车辖区内遗体接运费350元;
(二)普通火化炉(平板炉)遗体火化费300元;
(三)3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720元(10元/小时);
(四)一年内骨灰寄存费240元。
核定最高免除费用1610元。
上述四项服务费用以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关于调整荆门城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荆发改发〔2024〕8号)为准,如定价发生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按项目免除实际殡葬服务费用,低于免除项目限额的据实减免,节余不返;超出标准部分和自主选择的殡仪延伸服务项目,由治丧经办人按规定标准支付服务费。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由丧事承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和免除费用对象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及制式发票(收费明细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民政办申请,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屈家岭管理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批表》(附后),报销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按原政策执行。
(二)发放。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金额由各办事处民政办按月汇总,经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报区财政局审核后,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打入丧事承办人银行账户。
(三)建档。各民政办要建立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档案。及时归集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各项资料,做到一人一档,齐全完整。建档资料应当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整理归档。
四、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具体问题由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若市民政局出台相关政策,则按市民政局政策要求执行。
(三)各办事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惠民殡葬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让普惠殡葬政策家喻户晓。
附件:屈家岭管理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批表
附件
屈家岭管理区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批表
申请人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 号码 | 与逝者 关系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逝者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 号码 | 户籍 所在地 | |||||
死亡时间 | 火化时间 | |||||||
项目及金额 | 免除项目 | 遗体接运 | 遗体火化 | 遗体冷藏 | 骨灰 寄存 | 合计 | ||
金额 (元) | ||||||||
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实,自愿退还已领 取的补助并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办事处民政部门查验意见 | 经查验, 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条件,建议予以确认。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屈家岭管理区民政部门确认意见 | 经复核, 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条件,予以确认。 复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违反国家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搞封建迷信、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享受此政策;
2.违规散埋乱葬,私建豪华墓、大碑大墓的不得享受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