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党工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遗址保护中心: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荆政办发〔2023〕28号)文件,我区组织对以屈家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屈家岭管理区工委综合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
对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各单位、各部门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
附件: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屈家岭管理区工委综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4件)
序号 | 文 号 | 文 件 标 题 |
1. | 屈政发〔2016〕 11号 | 屈家岭管理区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的通知 |
2. | 屈政办发[2017] 2号 |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 |
3. | 屈政办通[2018] 12号 | 屈家岭管理区农村客运油价补贴退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4. | 屈政发〔2019〕 3号 | 关于印发《屈家岭管理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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